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10糠醛渣生物质锅炉“前置暖风器+脱硫浆液”烟气热量间接回收利用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C-25170014)
发布时间:
2025-04-09
作者:
资料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10糠醛渣生物质锅炉“前置暖风器+脱硫浆液”烟气热量间接回收利用项目,招标人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需方为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10糠醛渣生物质锅炉“前置暖风器+脱硫浆液”烟气热量间接回收利用项目。本项目现有脱硫配置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脱硫烟塔合一、直排烟囱设计,吸收塔入口温度约160℃左右。
投标人需经过专业计算,在维持脱硫系统水平衡的工况下,通过在循环浆液泵管道增设换热器提高采暖水温度,回收烟气热量。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满足全部的设计、设备供货、调试及检查、试运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等,直至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如招标人要求高于国标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并经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具体包括所有内容的设计、制造、供货、施工、检验测试、运输、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调试、试运、对招标人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售后服务、质保等,以及隐含的其它必须由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土建、消防、给排水系统,投标人只提供设计,招标人负责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 工期要求:自具备施工条件起,由投标人自行填报分项最短工期(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范、招标人要求,按期高标准完成验收。
2.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之日起整体质保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承接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9日下午17时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xzb163@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
(4)标书费汇款底单或截图、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已通过或合格。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注: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购买同时登录“国信招标集团外部用户信息库”(http://user.gxzb.com.cn/)进行注册并维护企业信息(注册单位名称与潜在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项目,售后不退。标书费收款信息: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号:3020609800784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省通裕重工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山东省禹城市(德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富华街东首)。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5964173191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国际城B座15A-2室
联系人:刘致远、李旭栋
联系电话:0531-55636395、55636393、13792585109、18678392697
邮箱:gxzb163@163.com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