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氨水016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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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权属公司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氨水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氨水016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询比

4.采购内容:氨水

(1)数量:2200吨;

(2)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需方要求完成供货;

(3)质量要求:①氨(NH3)质量分数≥20.0%;②外观状态澄清、无色透明液体,无油污、无悬浮物、无沉淀物、无异色③氯离子含量≤5mg/L;④pH值8.5-10.0⑤水质硬度≤2mg/L;

(4)严禁碳化氨水、回收废氨水、工业废弃再加工氨水、尾气回收氨水供货;

(5)严禁非反渗透除盐水工艺生产氨水、严禁使用自来水、循环水、普通工业用水,严禁添加各类稳定剂/助剂的改性氨水、碳钢设备生产的劣质氨水;

(6)氨水运输须由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完全符合JT 617危险货物运输规范;

(7)报价:报价为一票含税现汇到厂吨单价;

(8)供应商必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

(9)供方缴纳(询比)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以现汇方式转入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禹城市支行

账    号:1612 0035 1920 004 2527

询比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和供应商名称须一致,汇款时注明货物名称及用途,汇款凭证(电汇凭证或银行回执等)扫描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发送至sdycxyrd@163.com邮箱。询比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到账或付款单位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均视为无效报价。

(10)未成交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将在询比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成交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2)合同履行完毕后,若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责任,需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出具商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资质证件;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资质证件。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近三年无环保、安全违规处罚记录,具备1家及以上火电厂脱硝氨水稳定供货业绩,可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允许转包。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7-20  15:00: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供应部。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线下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7-20  15:00:00

3.递交地点: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供应部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07-20  15:00:00

2.开标地点: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供应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禹城市友谊街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官经理

联系电话:15253469650

九、其他说明

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否则无法发布中标结果或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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